【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】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,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办学行为,提升教育质量,维护教育公平,湖南省教育厅于近年来出台《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》,对中小学的教育教学、管理服务、教师行为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。该文件旨在营造健康、有序、公正的育人环境,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。
以下是对《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》的核心内容进行总结,并以表格形式展示其主要内容与要求。
一、核心
1. 严禁违规补课:学校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,教师不得私自在校外开展教学活动。
2. 严格控制作业量:小学一、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,其他年级作业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。
3. 规范考试次数: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月考、期中考等频繁考试,每学期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两次。
4.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:学生每日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,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体育锻炼时间。
5. 禁止歧视与体罚:严禁教师对学生进行侮辱、体罚或变相体罚,保障学生身心健康。
6. 加强师德建设: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不得收受家长礼品礼金,不得参与商业活动。
7. 规范招生行为: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,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学生。
8. 强化课程管理: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,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内容。
9. 减轻学生负担: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增加学生课业负担,鼓励学生全面发展。
10. 推进素质教育:学校应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,开展多样化的课外活动。
11.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: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,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12. 规范教材使用:教材选用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,不得擅自更换或推荐未经审定的教材。
13. 加强家校沟通:建立良好的家校联系机制,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协同。
14. 严禁乱收费: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,所有收费须公开透明。
15. 规范教辅材料使用:教辅材料选用应符合教育部门规定,不得强制购买。
16. 加强教师培训: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,提升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。
17. 落实“双减”政策:全面贯彻国家“双减”政策,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。
18. 规范学籍管理:严格管理学生学籍信息,确保数据真实准确。
19. 保障特殊群体权益:关注留守儿童、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学习与生活需求。
20. 加强监督问责: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,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二、《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》主要内容一览表
序号 | 规范内容 | 具体要求 |
1 | 禁止违规补课 | 学校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,教师不得私自在校外开展教学活动 |
2 | 控制作业量 | 小学一、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;其他年级不超过60分钟 |
3 | 考试次数限制 | 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两次,不得组织月考、期中考等频繁考试 |
4 |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| 每日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,保障学生睡眠与体育锻炼 |
5 | 禁止歧视与体罚 | 严禁侮辱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|
6 | 师德建设 | 教师不得收受礼品礼金,不得参与商业活动 |
7 | 招生行为规范 | 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,不得以任何方式选拔学生 |
8 | 课程管理 |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,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内容 |
9 | 减轻学生负担 | 不得变相增加课业负担,鼓励学生全面发展 |
10 | 推进素质教育 | 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,开展多样化课外活动 |
11 | 校园安全管理 |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防范安全事故 |
12 | 教材使用规范 | 教材选用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,不得擅自更换或推荐未经审定教材 |
13 | 家校沟通 | 建立良好家校联系机制,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同 |
14 | 严禁乱收费 | 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,所有收费需公开透明 |
15 | 教辅材料使用 | 教辅材料选用应符合规定,不得强制购买 |
16 | 教师培训 | 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,提升专业素养 |
17 | 落实“双减”政策 | 全面贯彻国家“双减”政策,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|
18 | 学籍管理 | 严格管理学生学籍信息,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|
19 | 特殊群体权益保障 | 关注留守儿童、随迁子女等群体的学习与生活需求 |
20 | 监督问责 | 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|
通过实施《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》,湖南省正逐步构建起更加科学、公正、高效的教育管理体系,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更加公平、健康的成长环境。